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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22【第一次改判案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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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出乎所有人的预料,徐来正式上任之後,除了要求比较严格之外,并没有再搞出任何大动作。

    徐来在干嘛?

    熟悉本职工作!

    他核心的工作,是应天府日常公文的起草、审核与签发。

    徐来面对自己不熟悉的公务,就去翻阅前几任留下的同类文件,并把推官、判官、孔目等官吏叫来,虚心请教这些事务的注意事项。

    其中的许多关窍,官吏们或多或少都有所保留,出於各种考虑不会跟徐来明说。这就得靠徐来自己领悟了。

    除了公文事务之外,徐来的本职工作还有「鞠分司」。也就是依据《宋刑统》,找出适当的法律条款,撰写各种案件的判决建议。

    他对《宋刑统》也不太了解,正在疯狂恶补法律知识。

    这方面的事务,徐来都让判官王轲负责。

    他根据王判官的量刑建议,去翻阅《宋刑统》相关条款,一来验证是否合理,二来趁机学习记忆。

    此时属於「入务期」,工作重心已转到督促农事,并预先制定夏税徵收方案,以保证农业和农税的顺利推进。

    在「入务期」期间,官府会暂停受理民事案件,譬如离婚官司、债务纠纷等等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的司法工作,主要是审理刑事案件。

    「把王判官叫来一下。」

    「是!」

    王轲似乎有瞬移的本事,眨眼之间就出现在徐来面前:「不知签判有何吩咐?」

    徐来指着一个案子说:「我才刚开始学《宋刑统》,对律法不是很懂,刑狱之事须向王判官请教。」

    「签判太谦虚了,」王轲连忙说,「签判但有疑问,职下知无不言。」

    徐来说道:「这个案子,我反覆翻阅了《宋刑统》。我觉得王判官的建议,或许存在有待商榷的地方,所以请王判官来讨论一下。」

    王轲凑过去一看,却是自己前几天处理的案件。

    该案是去年底发生的,虞城县的一户居民,翻修房屋时擅自扩建。邻居认为侵占了自家的宅基地边界,於是就上前阻拦。

    其中一人持锄头对峙,另一人上前抢夺锄头。前者连忙把锄头撤回,不让对方争抢。

    其撤回的动作,却是往侧後方挥舞锄头,锄刃正好劈在看热闹者的大腿上。

    看热闹的第三人,因腿部动脉大出血而亡。

    徒刑以上的刑事案件,县官没有资格判决,只能初审之後上报州府。司理参军进行覆审,查清案件事实。再交给司法参军,由司法参军提出量刑建议。

    司法参军量刑之後,再递交给签判厅覆核。

    签判厅覆核之後,再移交给知府(或知州)。

    此案已由司法参军和签厅判官量刑,如今送到徐来手里,他却认为量刑过重。

    「有哪里需要商榷的地方?」

    王轲盯着案件看了一阵:「依据《宋刑统·斗讼律》:诸斗殴而误杀伤旁人者,以斗杀伤论,致死者减一等。斗殴杀伤致人死亡,按误杀罪减刑一等,当判流三千里。」

    徐来拿起《宋刑统》,却没有翻到「斗讼律」章节,而是翻到「杂律」相关条款。

    徐来指着杂律条款说:「此案的争执双方,并没有斗殴。他们只是口角争论,一方出於激愤带了锄头,但并未使用锄头打人。」

    「甚至从头到尾,双方都没有身体接触。其中一方想要抢夺锄头,另一方的反应是避让,把锄头收回去不让其抢夺。」

    「当锄头误伤旁人之後,涉案双方都停止争执,立即施救并且报官。」

    「这如何能是斗殴呢?」

    「应当按照《宋刑统·杂律》量刑,以过失杀人罪判决。三年徒刑即可,不必流放三千里。」

    王轲把《宋刑统》背得滚瓜烂熟,不用查看相关条款,就知道徐来所言属实。

    但司法参军以「斗殴误杀」量刑,他也下意识地认为该这样,并没有仔细考虑这是否属於斗殴。

    以案发时的情况而论,可以判斗殴,也可以不判斗殴。

    其实都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王轲害怕惹徐来不高兴,不敢跟徐来唱反调,但心里又非常不爽。他自认为非常熟悉律法,而徐来只是一个初学者。

    被一个初学者推翻自己的量刑,他觉得脸上无光很难接受。

    王轲忍不住说:「司法参军是这般量刑的,我们签厅一般不会推翻法曹的决议。」

    「不是推翻,是驳正!」

    徐来措辞严厉道:「如果事事都依法曹,要我们签厅来干什麽?此案双方都是良善之民,从头到尾没想过斗殴,他们连身体接触都没有。误伤之後,立即救人,立即报官。」

    「既然可以依法轻判,为何非要重判呢?更何况,误杀人者,还是被邻居占了地基边界,出於激愤才引出这桩案子。他事出有因,并未实际参与斗殴。若流放三千里,这一家人就毁了。」

    「不如轻判,让他多赔些钱给死者家属。这样一来,死者家属亦能得到实惠。那死者也有责任,别人在持械争执,他不加劝阻只看热闹。看热闹也就罢了,还站得那麽近,误杀人者根本不知道他站在身後。」

    徐来说得合情合理合法,王轲无法再辩驳,只能附和道:「签判明察秋毫,在下佩服之至。」

    这是徐来做官以来,出手改判的第一个案件。

    两日之後,已正式上任的龚鼎臣,收到徐来的驳正意见。

    龚鼎臣笑着对属下说:「徐签判持论有据、剖决如流,更难得通情达理。治民理狱,该当如此!」

    众皆称善。

    妈的,谁敢不称善啊?通判冯子融还在办交接呢。

    当晚,龚鼎臣把徐来请去喝酒,其子龚复圭也一起陪饮。

    徐来能够看出来,龚鼎臣想让他儿子跟自己交好。这是龚鼎臣的第四子,有虚衔荫官在身,还得熬一些年份才能获得实职。

    互相见礼之後,龚鼎臣夸赞道:「行之对本职政务,看来已经上手了,那桩误杀案驳正得很好。法不外乎情,怎麽因误杀就流放呢?一旦流放此人,其全家都要陷入困顿。占他宅基边界那家人,也会因此自责,被四邻议论指点。杀人者一家,还会因此跟死者家属结仇。不若轻判多赔,三方皆善。」

    徐来说道:「我还在学习《宋刑统》,不如法曹和判官。他们属於一时之失,我只是一时之得而已。」

    「很好,戒骄戒躁,殊为难得,」龚鼎臣对儿子说:「多学着点。」

    龚复圭连忙说:「谨遵大人教诲!」

    龚鼎臣又闲聊几句,忽然问道:「行之读了昨日的邸报没?」

    「读了,」徐来说道,「贾御史所言甚是,但我觉得治标不治本。」

    龚鼎臣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他想说的是濮议,徐来却避而不谈,反倒议论贾黯关於举荐的奏疏。

    濮议开始了!

    这玩意儿不是赵曙发起的,是韩琦在持续不断的推动。

    早在赵曙亲政之初,韩琦就提议讨论濮王名分之事。

    反而是赵曙显得更加沉稳,为了减轻追封生父的阻力,主动推迟到仁宗大祥(两周年忌日)之後再议。

    现在,仁宗的两周年忌日已过,韩琦迫不及待的又提此事。

    刚开始只让两制(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)及以上官员讨论,仅半个月时间,参与讨论的群体就扩大到百官。并且登上了邸报!

    韩琦想要干啥?

    整顿朝堂,收拢权力,为变法改革铺路!

    他们当初搞庆历新政,是凭藉言官的权力,干翻宰辅群体而上位。现在他们自己做了宰辅,却发现想要推动变法,必须削减言官之权。

    甚至抛开变法不论,宰辅想要施行某个决策,都会被那些言官横加掣肘。

    不收权就不能改革。

    徐来身为地方官,现在不好掺和进去。就算要掺和,现在也不是时候,等进入白热化状态再说。

    他更关注邸报上贾黯的奏疏。

    贾赔说:现在只计算在京的京朝官,就有两千八百多人。留在京城候缺的选人官,已经积压两百五十多人(不含新科进士)。

    他又说宋仁宗早年,官员可以随意举荐,但每年通过考核改官的才几十人。後来提高了考核标准,又对举荐增加了限制,但改官人数也渐渐变多。

    近十年来,对地方官的推荐加以限制,规定知州(知府)每年最多推荐五人。现在甚至只有地方主官拥有推荐权,但候缺等待改官的人数却暴涨。

    贾赔把原因归结於推荐权的滥用,如果主官不把五个名额用完,就会因此影响政绩考核,下面的官员也觉得主官在为难自己。

    因此贾赔建议,推荐多少人才,不再列入政绩考核范围。有人才就推荐,没人才拉倒,别为了凑数而硬推。

    朝廷通过了贾黯的提议。

    徐来非常赞同此举。

    因为之前的规定太过离谱,地方主官为了应付朝廷、为了团结下属,硬生生的每年推荐五个「人才」。不推荐都不行,若是不满额,会被朝廷视为举荐不力。

    这几年,别看韩琦没有大动作,其实一直在做各种微调。

    譬如通判作为副手,现在已经不能举荐人才了。转运使可以举荐人才,转运判官却不能举荐了。

    举荐权被限制在主官手里。

    这个月继续进行微调,不再把举荐人才纳入政绩考核。

    从龚鼎臣家吃酒回来,徐来继续每日处理公务。他大部分时候都在学习,并不贸然驳回属官或兄弟部门的公文。

    转眼到了五月,徐来陆陆续续收到书信。

    多数是同科进士的私信,告诉徐来他们被外放某职。

    三甲进士授职完毕,就轮到杨殊所在的四甲。只有五甲进士,按规定必须守选一年。

    杨殊通过结交欧阳辩,请欧阳修帮忙说话,弄到了宝鸡主薄的实职。

    六月初,广东来人了。

    除了布超,还有两个余家仆人。

    以及侍女语儿————

    应天府城,南门码头。

    语儿把手伸进怀里,捏捏自己新做的香囊,翘起的嘴角压都压不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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